1、本品防治黄瓜霜霉病时应在开花前、谢花后和幼果期用药;防治水稻稻瘟病应在病害发病前或者发病初期用药。防治枸杞白粉病时应在白粉病发病初期用药,视病害发生情况隔7天可再用一次。防治黄芩、板蓝根白粉病时,应在白粉病发病初期用药,间隔7天再用一次。 2、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和有机硅助剂混用。 3、本品不能用于嘎啦苹果树上。樱桃对本品敏感,使用时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 4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使用。 5、本品在黄瓜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3天;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28天;在枸杞上每季最多可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在黄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在板蓝根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